為了落實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商請提供城鎮開發邊界內現狀村莊和集體土地相關材料的函》相關要求,結合在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的經驗,開展了關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現狀村莊和集體土地管控的思考。
一、基本情況
城鎮開發邊界發揮著控制城鎮過渡擴展、加強用地集約化利用的重要作用,也明確了城鎮建設空間的范圍,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村莊,應以落實總體規劃傳導與管控要求,積極促進土地征收,實現社區管理為導向,加快融入城鎮建設;隨著村莊規劃編制政策的轉變(“應編則編”向“需編則編”),大多數跨城鎮開發邊界的村莊雖完成了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但這類村莊具有城郊融合、人口集聚、基礎較好等特征,在規劃編制與管理方面介于社區與村莊之間,往往難以把握,具體體現在以下三點:
1、人地不匹配:城鎮開發邊界內人口集中,城鎮開發邊界外人口分散,如何科學制定人均城鄉建設用地指標,加強土地的集約化利用?
2、風貌難協調:城鎮開發邊界內根據總規編制詳細規劃,城鎮開發邊界外編制村莊規劃,城鎮開發邊界對空間造成分割,一個村莊兩套規則,如何協調開發邊界內外的建設風貌?
3、規劃難銜接:從總規空間范圍的角度,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村莊用地應發揮服務城鎮的功能,落實總規用地布局,從鄉村土地權屬的角度,城鎮開發邊界內村莊土地尚未征收,應滿足村民的生產生活需求,既要有長遠考慮,又要解決當下問題,如何平衡好城鎮長遠發展與鄉村近期建設之間的關系?
二、經驗做法
1、人地不匹配問題
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的管制方式,強化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指標; 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建設,按照主導用途分區,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和“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的管制方式,強化村莊人均建設用地指標。通過人均城鎮建設用地與人均村莊建設用地的差異化管控,實現人地匹配 ,加強土地的集約化利用。
2、風貌難協調問題
跨城鎮開發邊界的村莊,既要承擔城鎮服務功能,體現城鎮管理水平,又是作為鄉村地區建設的重要載體。為了協調城鎮開發邊界造成的內外風貌上差異,規劃中應結合居民點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發展等要素,圍繞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城鄉風貌協調區,形成“城鎮風貌區——城鄉風貌協調區——鄉村風貌區”的管控體系,加強城鄉風貌的整體協調。
3、規劃難銜接問題
針對城鎮開發邊界內的現狀村莊,對于已征收的用地,應嚴格落實總體規劃相關引導與管控要求,對于未征收的用地,近期可考慮臨時性的村莊服務設施的建設,遠期通過功能置換、城市更新、土地集中征收等方式落實總規相關內容;針對跨城鎮開發邊界的村莊,應優先明確是否需要編制村莊規劃,涉及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區域是否需要編制詳細規劃,分級分類加強與城鎮開發邊界內詳規、總規的銜接,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需編村規+需編詳規
(2)需編村規+不編詳規
(3)需編詳規+簡編村規
三、管控建議
結合當地實際、管理需求,通過系統評估,科學、統籌劃定村莊規劃、詳細規劃具體的編制范圍,制定規劃編制體系方案,解決政策上的重復交叉與規劃銜接混亂的問題。
1、結合當地實際,系統性評估需編制村莊規劃的范圍;
2、結合管理需求,系統性評估需編制詳細規劃的范圍;
3、針對跨城鎮開發邊界的村莊,結合城鎮化戰略,分類制定明確的規劃編制與管控規則。
(1)需編村規+需編詳規
城鎮開發邊界內用地不打開,城鎮開發邊界外居住用地只管控層數與限高,公共用地結合村莊建設、產業發展需求,控制積率、綠地率、密度、高度等。
(2)需編村規+不編詳規
城鎮開發邊界內用地打開,總規已明確用地布局與項目的,落實總規,在此基礎上編制詳規圖則納入到村規成果中;總規未明確用地布局與項目的,綜合考慮總規發展定位與鄉村建設需求,規劃用地布局方案,編制詳規圖則納入到村規成果中。
城鎮開發邊界外居住用地只管控層數與限高,公共用地結合村莊建設、產業發展需求,控制積率、綠地率、密度、高度等。
(3)需編詳規+簡編村規
城鎮開發邊界內根據總規編制詳規,加強容積率、綠地率、密度、高度等控制;城鎮開發邊界外,編制通則式村規對鄉村地區加強“三線”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