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糧食安全是戰略問題,是“國之大者”。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一個重要抓手。為推動逐步把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實施方案》,對如何建設高標準農田進行了部署。
二、建設目標:從“量”到“質”的雙重跨越
《方案》為我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設定了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到2030年,我國將力爭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13.5億畝,累計改造提升2.8億畝。同時將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8000萬畝。到2035年,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將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
三、建設標準與內容:“一平兩通三提升”的科學路徑
《方案》提出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基本標準——“一平兩通三提升”的科學體系。“一平” 即田塊平整,“兩通” 指通水通路,“三提升” 則是提升地力、產量和效益。這一標準體系既考慮了農田基礎設施的硬件要求,又關注了土壤質量和產出效益等軟件要素。在建設內容上,《方案》強調因地制宜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開展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治理,將建設重點放在田內。
四、建設布局:優先區域與禁止區域的科學劃分
在建設布局方面,《方案》要求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空間布局和時序安排。
優先區域包括東北黑土地區、平原地區、具備水利灌溉條件地區以及糧食產量高和增產潛力大地區。這些區域是我國糧食生產的核心區,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可最大化糧食產能提升效果。
禁止建設區域包括25度以上坡耕地、嚴格管控類耕地、生態保護紅線(紅線內集中連片梯田或與保護對象共生的連片耕地除外)、退耕還林還草還湖還牧區域等。這一劃分體現了農業發展與生態保護并重的科學理念。
五、七大區域:因地制宜破解農田生產障礙
《方案》依據區域資源稟賦、耕作制度和行政區劃等,將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分為7個區域,并分別明確了工作重點:
六、運營管護創新:破解“重建輕管”
高標準農田既要建設好,也要管護好,才能發揮其持續助力糧食生產高產穩產的作用。《方案》創新性地提出了運營管護機制。提出分級壓實高標準農田屬地運營管護責任,對于公共設施,由縣級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檢查和維護。對于田間地頭日常使用率高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支持高標準農田經營主體通過自主投工籌資、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日常運營管護。同時,提出探索多元化管護模式,針對技術性較強的設施設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進行專業化維護,鼓勵開展工程質量保險,支持承保機構組織專業力量對設計、施工、監理等主體進行監督。
七、政策協同:三大支撐保障建設落地見效
耕地動態調整機制。非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后及時劃入,不符合條件的永久農田暫緩建設或依法調出。
水-地匹配原則。堅持“以水定地”,同步推進灌區現代化改造,強化田間工程與骨干水利銜接。
資金多元化投入。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提供資金保障(省級負主責),探索通過專項債、貸款貼息等方式,引導金融、社會投資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投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