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兒童友好城市倡議(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簡稱CFCI)于1996年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聯合國人居署聯合發起。同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召開的第二次聯合國人居大會上,“兒童友好城市行動”首次被提出,得到世界范圍內38個國家3000多個城市和社區的積極響應。按照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觀點,兒童友好城市的關鍵是“兒童優先”。第二次聯合國人居大會宣布,兒童福利是衡量一個社會的宜居程度、民主程度和良好治理的終極指標。
創建兒童友好型城市是城市治理的創新實踐,更是對現代城市文明理念的踐行。2021年9月,國家發改委聯合22個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從兒童視角出發,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努力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二、建設原則
(一)兒童優先,普惠共享
堅持公共事業優先規劃、公共資源優先配置、公共服務優先保障,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堅持公益普惠導向,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適齡兒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
(二)中國特色,開放包容
立足國情和發展實際,促進兒童參與,探索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路徑模式。結合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世界眼光,借鑒有益經驗,強化交流互鑒,以兒童友好促進民心相通。
(三)因地制宜,探索創新
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資源稟賦特點,因城施策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探索建設模式經驗,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多元參與,凝聚合力
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兒童工作“一盤棋”理念,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健全完善多領域、多部門工作協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三、建設路徑
(一)推進社會政策友好
堅持兒童優先,制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考慮兒童需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兒童需要。城市規劃建設體現兒童視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注重兒童參與,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暢通兒童參與渠道,涉及兒童的重大事項事先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
(二)推進公共服務友好
健全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嬰幼兒照護服務。促進普惠共享,補齊資源短板,提高保教質量。優質均衡保障,建設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做好兒童健康管理及基本醫療保障工作。
(三)推進權利保障友好
關愛保護特殊困難兒童群體,加大對困難家庭的重病、殘疾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專項救助力度。落實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分類救助。構建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
(四)推進成長空間友好
讓城市空間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加強城市街區、社區、道路以及學校、醫院、公園、公共圖書館、體育場所、綠地、公共交通等各類服務設施和場地適兒化改造。做到安全、便利、親近自然。
(五)推進發展環境友好
聚焦兒童日常學習生活等場景,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培養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塑造健康文明的人文環境。
四、實施保障
(一)政策法規保障
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兒童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如財政支持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等,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二)資金資源保障
加大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財政投入,確保建設資金充足。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
(三)社會參與監督
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建立健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監督機制,加強對建設過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建設質量和效果。
(四)信息化檢測評估
推進兒童友好城市的數字化建設,如建立兒童友好數據庫、專家庫和“空間一張圖”,為兒童成長提供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精準服務。
五、結束語
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設不僅僅是一種理念,更是一種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努力的實踐。在政策上鼓勵和支持構建兒童友好型城市。在規劃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的需求和感受。在建設過程中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適的公共服務設施。以創新的實踐方式,從兒童的視角出發,為城市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共同為兒童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