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義
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家底,建立健全資產清查制度,夯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基礎,切實落實和維護所有者權益,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127號)及《陜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實施方案》(陜自然資發〔2024〕1247號)工作要求,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部署了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此項工作旨在著力解決資產底數不清的問題,將查清實物量和核算價值量作為首要目標;同時,從資產管理和履行所有者職責角度,將理清使用權狀況納入資產清查工作。
二、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著力解決資產底數不清的問題,將查清實物量和核算價值量作為首要目標;同時,從資產管理和履行所有者職責角度,將理清使用權狀況納入資產清查工作。
——堅持系統謀劃、有所側重。結合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特點突出重點:以利用為主的,兼顧摸清資產底數和理清使用權狀況;以保護為主的,側重摸清底數情況。同時查清儲備土地等情況。
——堅持融合已有、應用導向。充分利用已有成果開展資產清查,融合調查監測、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普查、確權登記、審批供應等成果查清實物量;在估價、核算等成果基礎上,建立內涵統一、覆蓋全省的空間化自然資源資產價格體系,核算經濟價值。
三、主要任務
(一)清查范圍
本次資產清查范圍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6類自然資源資產。
(二)清查任務
◆ 查清實物量
全面掌握各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數量、質量、用途、分布等實物屬性信息,形成實物量圖層。
◆ 更新和完善價格體系
收集交易價格、收益、成本等價格信號,更新并完善省級資產清查價格體系,形成價格空間化成果。
◆ 核算價值量
將實物量屬性信息與價格空間化信息匹配,核算土地、礦產、森林、草原等4類資源資產經濟價值,形成價值量圖層。
◆ 理清使用權狀況
重點理清國有建設用地、礦產等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權主體及其類型、來源、年期、權利變化、合同價款等信息。
四、任務分工
◆ 省級主要任務
①部署全省資產清查工作,組織培訓,明確技術要求,建立協調機制。
②組織采集和匯總價格信號,更新及完善國有農用地、建設用地、礦產、森林、草原資源資產省級清查價格體系。
③開展全省水資源資產實物量清查。
④開展省級管理的礦產資源資產清查,并將成果逐級下發至縣級主管部門。
⑤組織開展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重點查清儲備土地有關情況。
⑥根據使用權狀況清查成果,提取省屬國有企業土地資產信息,開展省屬國有企業在盤活利用存量土地情況調研。
⑦匯總形成黃河流域陜西段、秦嶺地區專題清查成果,探索資產清查成果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方面應用。
⑧復檢全省資產清查成果,建立省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 市級主要任務
①組織縣級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建立市級協調機制。
②配合采集資產清查價格體系更新所需資料,協助開展資產清查價格體系建設工作。
③開展市級管理的礦產資源和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并將成果下發至縣級主管部門。
④對縣級提供的資產清查成果進行預檢、匯總,建立市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 縣級主要任務
①采集資產清查價格體系建設和更新所需的基礎資料,更新本行政區建設用地等資產清查價格。
②開展本行政區內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濕地資源資產以及縣級管理的礦產資源資產清查。結合逐級下發的各類資源資產清查結果,查清本行政區內各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底數。
③重點理清本行政區內國有建設用地和縣級管理的礦產資源資產使用權狀況,結合逐級下發的資產清查結果,梳理本行政區內國有建設用地、礦產資源使用權狀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其他類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權清查。
④開展縣級管理的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重點查清儲備土地有關情況。
⑤對資產清查成果進行自檢,建立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五、時間安排
本次實物量、價值量資產清查基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時點為2025年12月31日。
(一)準備工作
2024年9月,省級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全省培訓。
(二)查清實物量和核算價值量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國家級、省級資產清查價格體系建設所需基礎數據采集。
2025年5月底前,更新國有農用地、建設用地、礦產、森林資源資產省級清查價格體系,建設草原資源資產省級清查價格體系;測算國有農用地、建設用地、礦產、森林、草原等資源資產省級清查價格。已完成資產清查試點的地區將資產清查實物量、價值量等成果更新至基準時點,未完成資產清查試點的地區完成基準時點實物量清查、價值量核算。
2026年5月中旬,完成更新時點的實物量、價值量成果更新。
(三)理清使用權狀況
2025年11月底前,基本理清國有建設用地、礦產資源資產使用權狀況。
(四)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
持續開展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2025年5月底前,重點完成儲備土地資產清查。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截至更新時點的未確定使用權人國有建設用地資產清查。
(五)核查質檢入庫
2024年9月至2026年6月,開展全過程質量核查。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基準時點的資產清查成果省級復檢并上報自然資源部;2025年12月底前,配合自然資源部完成基準時點的資產清查成果核查、匯交入庫工作。
2026年5月底前,完成更新時點的資產清查成果省級復檢并上報自然資源部;2026年6月底前,配合自然資源部完成更新時點的資產清查成果核查、匯交入庫工作。
六、技術路線
根據資產清查任務,資產清查技術路線包含工作準備、實物屬性清查、使用權清查、經濟價值核算、成果核查質檢、成果匯交入庫、成果分析應用等階段,詳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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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果內容
資產清查成果包括以下內容:
(一)數據成果
①資產清查數據;
②資產清查價格體系;
③價格信號數據。
(二)文字成果
①《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總結報告》;
②《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質檢報告》。
(三)圖件成果
各類資源資產清查專題圖。
(四)數據庫成果
①省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②地市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③縣級資產清查成果數據庫。
八、結語
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是自然資源資產權益管理中一項摸清自然資源資產底數的基礎工作,可為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編制、資產負債表(平衡表)編制等提供基礎數據支撐,更好支撐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助力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