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鄉鎮是“五級”國土空間規劃中最基礎的層級,同時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位置。它不僅要對上負責,確保與上級規劃的協調一致;還要對下指導,為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提供明確的方向和依據。通過鄉鎮規劃的指導,可以確保村級規劃更加科學、合理、可行。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村莊規劃被定位為詳細規劃。作為鄉村地區建設的管控抓手,村莊規劃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鄉村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以及進行各項建設活動的法定依據。
鄉鎮規劃和村莊規劃傳導體系圍繞要素維度,根據不同層級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內容,將傳導要素劃分為三類,即目標—指標、空間類和支撐類。在傳導過程中,各層級規劃的目標—指標體系逐層分解傳導,實現不同層級、不同深度空間要素的細化傳導,完成支撐要素從整體到地塊的傳導。
(1)指標傳導
鄉鎮規劃承接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并分解至各行政村,村莊規劃必須嚴格落實:
指標類型 |
鄉鎮規劃任務 |
村莊規劃落實要求(以陜西省為例) |
耕地保護 |
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耕地保有量 |
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范圍,劃定高標準農田建設區。 |
生態保護 |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水源地保護區范圍 |
明確生態功能極重要區和生態極敏感區、脆弱區的保護任務和要求。 |
建設用地規模 |
分配各村建設用地總規模、宅基地上限 |
劃定村莊建設邊界,優先利用閑置宅基地。 |
公共服務設施 |
確定教育、醫療等區域性設施配置標準 |
按鄉鎮規劃要求落實村級衛生室、文化活動站等。 |
(2)空間布局傳導
①村莊分類傳導
陜西省將村莊分為5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撤并類、其他類),鄉鎮規劃明確各村類型,村莊規劃據此制定差異化策略,其中較為特殊的兩類:
特色保護類:重點保護傳統風貌,限制新建建筑高度和風格。
搬遷撤并類:鄉鎮規劃明確搬遷時序,原則上可無需編制村莊規劃。
②結構傳導
結構布局是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在空間上的表現,如鄉鎮域空間結構、鎮村體系、產業格局等,通過上下位規劃之間的銜接,確保總體規劃的結構性要求在下級規劃中得到體現和落實,以保持規劃的連貫性和整體性。
③用地管控傳導
鄉鎮規劃確定村莊建設用地總規模,村莊規劃進一步細分:
產業用地布局:結合鄉鎮產業規劃布局,明確產業用地用途、規模等要求,嚴格控制農村新增工業用地。
住房布局:集中劃定宅基地建設范圍,合理確定宅基地規模,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法律規定。
基礎設施:與鄉(鎮)域道路、基礎設施管網充分銜接。
(3)規則傳導
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規劃管理、建設標準、環境保護等規則是確保上下級規劃有效銜接的關鍵。通過制定具體的管控政策和技術標準,將鄉鎮級規劃的約束性要求逐級細化至村莊規劃,保障規劃實施的規范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規劃管理、建設標準、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包括三線管控規則、分區管控規則、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要求、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則等。
傳導方式 |
傳導原則 |
涉及規劃內容 |
剛性傳導 |
自上而下逐級傳導,不得突破 |
三條控制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含自然保護地)、城鎮開發邊界 |
自然要素類:水源涵養區、地下水戰略儲備區、重要水源地、河湖岸線、林地保護區域、礦產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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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護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減災設施、防洪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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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文保單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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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傳導 |
自下而上反饋,動態優化調整 |
鄉鎮域空間格局:空間結構、城鎮體系、產業布局 |
規劃分區:除生態保護區、農田保護區、城鎮發展區以外的其他分區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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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建設邊界:在上位分區基礎上深化細化村莊建設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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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深化細化各類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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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修復與土地整治:深化細化具體內容和用地布局 |
村莊規劃是國土空間體系的“最后一公里”,將鄉鎮規劃的宏觀目標轉化為可操作的鄉村建設藍圖。二者需在指標、空間、設施等方面實現剛性管控與彈性適應的平衡,最終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實際操作中,需避免村莊規劃脫離鄉鎮規劃自成體系,或鄉鎮規劃過度約束村莊特色發展。